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006年10月29日下午,在紫荆花饭店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四人,监事常学君委托监事李羽代为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在本议案表决期间关联董事主动回避,审议程序合法,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本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