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摘要,现作如下更正:
    删除“特别提示”中第6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以中国证监会豁免中恒集团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为前提。 ”
    同时,“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作一致修改。
    更正后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保荐意见书”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对于由此给广大投资都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