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美元,公 司持有其30%的股权)股权中的25%股权以37.5万美元(原始账面价值)分别出售给 意大利Progetto Lana s.r.l.和日本元广株式会社,两公司各受让12.5%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书于同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