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下称 :新材料总公司)通知,新材料总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 文件,对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根据有关规定,同意豁免新材 料总公司因控制公司2078917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 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