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天通过了反洗钱法,该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都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同时表决通过的还有关于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违规最高可罚500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郎胜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反洗钱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还需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的惩罚与防护体系。
“在反洗钱问题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任务是最重的,也是最主要的。其他方面也要加强监管。这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执业范围、不同的执业特点做出相关规定。”郎胜说。
反洗钱法有关条款规定,金融机构有未按反洗钱法规定的行为,导致洗钱后果发生的,将处五十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罚款。
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该法规定,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对已依照前款规定临时冻结的资金,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继续冻结。侦查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冻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冻结措施;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立即通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通知金融机构解除冻结。
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必须执行报告制度
反洗钱法明确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反洗钱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调查可疑交易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反洗钱法对反洗钱调查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调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通知书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反洗钱措施适用于“反恐融资”
反洗钱法明确规定,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前在中国,“反恐融资”也已成为反洗钱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对反洗钱的态度和立场历来十分鲜明和坚决,并明确了一些重点打击地区和范围,并于2004年作为创始成员国发起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
反洗钱义务主体涵盖特定非金融机构
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
按照反洗钱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同时,反洗钱法在“附则”中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法律同时规定,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法律还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国务院反洗钱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反洗钱法明确,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在实际中,中国人民银行为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已于2004年建立了我国的金融情报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消息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