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郭素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详见2006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