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本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对价,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4,977,833股非流通股;
    2、同意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及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事处所持公司股份按照10:7.1的比例缩股,本次缩股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额减少为97,407,177股;
    3、同意本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合并方,广发证券为被合并方。 本次合并后,广发证券注销法人资格,其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的股份总额增加至2,507,045,732股。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于2006年10月31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440号,邮政编码(133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433- 2810612,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 张洪军
    联系电话:0433-2810612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