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10 月31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第18 版刊登了《洽购黑龙股份 晨鸣纸业逆势扩张》,有关本公司洽购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股份”)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本公司特做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就洽购黑龙股份事宜与黑龙股份的股东及当地政府进行了初步的沟通磋商,并派出相关人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但目前尚处于可行性分析阶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双方尚未达成任何正式协议。能否洽购成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二、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10 月31 日(星期二)停牌一天,2006 年11 月1 日(星期三)上午停牌一小时,11 月1 日上午10:30 开始恢复交易。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我公司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对外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