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绵阳高新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绵阳高新区火炬北路23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兴东路167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特别提示
    一、本权益变动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需要取得绵阳市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2200万股已被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为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10月18日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绵阳高新/上市公司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恒康发展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高新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转让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绵阳高新2200万股股份的行为
    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火炬北路23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军
    注册资本: 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1070018903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市政管理
    经营期限: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70015114500650
    股东名称:绵阳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
    邮编:621000
    联系电话:0816-2546235
    联系人:李晓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居留权
魏晓军 董事长 51072519720123571x 中国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大街90号 否
任翔 副总经理 510723670311443 中国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否
彭斯太 董事 510702196311129636 中国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碑中街48号 否
王强 董事 51082319700529773x 中国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碑中街48号 否
张光军 董事 510702600223121 中国 四川省绵阳市中区绵兴路西段40号 否
李奇 监事 510702570807001 中国 四川省绵阳市中区顺河街13栋1单元1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未来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为本公司向恒康发展出让本公司所持有的绵阳高新2200万股股份的行为。
    二、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高新控股
    受让方:恒康发展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的股份数量为22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绵阳高新股本总额的28.94%,本次收购完成后,股份性质将变更为境内法人股。
    3、收购价格和付款安排
    本次收购的收购价格为每股1.65元,总计3630万元。
    在本次收购协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十日内,由恒康发展向高新控股支付全部转让费共计人民币3630万元。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协议签订日期为2006年10月18日,协议签署当日即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限制情况
    因本公司与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纠纷,本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法人股暨本次收购所涉及的2200万股已被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为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10月18日止。
    四、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需要取得绵阳市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绵阳高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绵阳高新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晓军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 收购协议
    2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法定代表人:魏晓军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绵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
公司 区
股票简称 绵阳高新 股票代码 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 绵阳高新区火炬北路23号
人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
(可多选) 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 22000000 持股比例: 28.94%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22000000 变动比例: 28.94%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截止2006年6月30日,绵阳高新尚有对本公司的应收款6,896,100.00元,该应收款
清偿其对公司 系本公司与绵阳高新控股子公司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往来
的负债,未解除 中形成。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盖章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魏晓军
    日期:200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