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涉案金额上百亿与《反洗钱法》配套规章正紧张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表示,中国将力争在2007年6月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为其正式成员。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刘连舸1日下午表示,拥有一部《反洗钱法》是加入FATF的前提,而《反洗钱法》出台为我国加入FATF铺平了道路。
FATF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国际组织,这一组织于1989年由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发起成立,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目前共有30多个成员、20多个观察员。目前,中国已应邀成为
FATF的观察员。
而昨天下午刚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反洗钱法》,为中国加入这一组织突破了相关法律瓶颈。
刘连舸透露说,在10天之后,FATF就会派驻一个工作组来到中国,对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央行正在着手准备相关工作。
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还就《反洗钱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明确指出《反洗钱法》规定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二是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今天表示,央行将与建设部、商务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商议制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范围、具体义务以及对其监管管理的具体办法。
陈小云说,国际上特定非金融机构一般是指房地产、黄金宝石交易商、律师等等,这些机构或人通常能接触到大额资金交易。而在起草中也曾考虑到在这方面和国际接轨,但由于这个领域的确缺乏经验,在最终出台的《反洗钱法》中,只是在总则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描述,也给今后制定相关制度留下了空间。
她同时表示,事关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的反洗钱规章,正在最后紧张的修订之中,不久后将会出台。央行将尽快修改或制定与《反洗钱法》配套的规章制度,将《反洗钱法》落到实处。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介于6000亿至1.8万亿美元之间,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
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透露,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和其它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2C1)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