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预期实现的市场规模主要指标有,全国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万亿元,平均年增长约10%;全国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到1.1万亿元,平均年增长10%。 支持农村流通领域有条件的企业积极进入证券市场,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为管理农产品市场风险创造条件。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由现在的2万个发展到4万个;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引导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将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放开农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资经营。
《规划》提出,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把农村流通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力度要逐年增加。要运用财政贴息、税收调节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的支农主力军作用,规范农村民间借贷,形成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