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民在买车购房过程中办理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交易都会被主管部门记录在案。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反洗钱法》对此作出了规定。不过,居民不必有所顾虑,央行昨天表示,大额交易并不等于非法交易,对大额交易的记录备案只是为反洗钱工作提供线索,这些记录绝对不会外泄。
20万元以上交易将被记录
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反洗钱法》第一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我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机制。《反洗钱法》与《刑法》有关制裁、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规定共同构筑了我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对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有一些规定与普通公民关系密切,比如,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根据央行的相关规定,现金在20万元以上的,转账在200万元以上的交易都将被视作大额交易,应当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大额交易不等于非法交易
这样一来,居民在购房、买车、购买珠宝,以及进行大额证券交易时都有可能超过央行规定的限额,交易记录会被记录在案。对此,央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请居民不必有所顾虑,“大额交易并不等于非法交易,对大额交易的记录备案只是为将来进行反洗钱调查时提供线索。如果不涉及案件,那仅仅是一条记录被静静地放在数据库中。”
泄密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陈小云表示,《反洗钱法》在规定反洗钱措施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我国统一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保存机构,不会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反洗钱法》也规定了有关人员的保密义务。如对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保密,只能用于反洗钱调查,除非依法律规定,否则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依照本规定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对违反保密义务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陈小云介绍,这种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在国外一般采取在交易前明示的做法。央行也正在考虑要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遇到大额交易时,有义务事先通知客户这笔交易将被报送反洗钱信息中心。
金融业应建客户身份识别制
同时,《反洗钱法》还规定,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对此,央行表示,“《反洗钱法》的出台不会影响普通公民和法人正常的金融活动。”陈小云介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不是这次新创设的,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部分内容早就分别在《证券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贷款通则》以及会计制度和其他业务管理规定中有所体现。这些制度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基本制度,《反洗钱法》只是从反洗钱的角度将这些制度法律化,系统规定了这三项制度的内容。
信报记者 甄世宇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