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
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增资公
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为集团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集团公司拟
以其拥有的573.5亩土地(含集团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租赁给
公司使用的380.9亩土地)抵押续贷9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根据有
关规定,需将公司所拥有的12.3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这部分地上建
筑物的资产评估值为4605.78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17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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