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
47.46%的股份,下称:中海集团)于2001年4月3日签订的《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
协议》(下称:《服务协议》)(于2004年1月8日由双方修订),双方于2006年10
月31日签订了新《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下称:《新服务协议》),中海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已同意就持续营运之石油运输业务及干散货物运输业务向公
司及附属公司提供所必需之船用物料及服务,包括船舶坞修及维修保养服务、
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及其它服务,协议供应品之价格将参照国家指
定价格确定。 年度上限乃按公司于2004年度、2005年度向中海集团支付的实际
金额、预计2006年度支付的金额、公司管理层根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未来
三个财政年度的运力增长计划和运输收入预测,以及对国家指定价格及其它有
关市场发展情况的预测而确定。2004年度实际交易金额为1513999千元、2005年
度实际交易金额为2028771千元,预计2006年度交易金额为2407910千元。
    《新服务协议》将待若干条件达成后,于2007年1月1日生效,并将取代《
服务协议》。《新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
月31日止。
    上述事项构成持续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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