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2006年9月28日上午,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扣除涉及以资抵债金额1412.60万元(该以资抵债事宜尚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2006年9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之“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剩余2564.45万元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归还。
    2006年9月28日至2006年10月31日,三联集团等关联方累计以现金还款1135.09万元。对于剩下的1429.36万元,三联集团表示将在2006年11月底之前以现金彻底清偿。
    公司曾在《二00六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于剩余2564.45万元占款,三联集团积极筹措资金力争2006年10月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对于三联集团未能在2006年10月底彻底清偿,本公司董事会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快清欠,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