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领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4号《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
    二、通知自2006年10月27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通知和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