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5日以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11月1日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刘润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刘润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董事会对刘润来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股东方推荐,聘任陈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飞先生提名,聘任高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议,董事会聘任陈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陈飞先生、高嵩先生简历
    陈飞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葛洲坝工程局助理工程师、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秘书,葛洲坝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第一工程公司三峡工程施工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三峡工程施工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党委书记、葛洲坝股份公司董事,广西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省临沧地委副书记(挂职锻炼),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挂职锻炼),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高嵩先生,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锅炉室技术员、副主任,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河北省马头发电厂总工程师,河北邯峰发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