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下称:成都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362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6%,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成都国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国投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了成都国投公司持有的前锋股份国家股3627万股,冻结期限为2006年10月30日至2007年4月29日。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