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参加了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行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活动,购得宗地编号分别为A906-0312和A909-0097两幅地块的使用权。 现将上述地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A906-0312地块
    1.土地位置:宝安观澜街道(大和路与竹园路交汇处)
    2.地块面积:92,820.78平方米
    3.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 222,770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10,020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31,503平方米);商业面积6,00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3,900平方米(独立占地4,300平方米);居住小区文化室1,500平方米;社区基础服务设施950平方米(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3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2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市政公用设施400平方米(含邮政所15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9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另设室外活动场地2,500平方米。
    容积率为2.4;建筑覆盖率不大于30%。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4.其他要求:项目建成后,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计31,503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5.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6.土地的拍卖价款共计人民币48,008万元,购买土地款项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二、A909-0097地块
    1、土地位置:宝安观澜街道(环观南路以北)
    2、地块面积:147,595.15平方米
    3、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 222,221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04,301平方米;商业面积4,000平方米;居住区级文化中心6,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60平方米、门诊部3,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面积3,700平方米(独立占地不小于4,00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站1,100平方米。
    容积率为1.5;建筑覆盖率不大于30%。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4、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5、土地的拍卖价款共计人民币74,988万元,购买土地款项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