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名称由“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自2006年11月2日起,由“倍特高新”变更为“高新发展”,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