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35元现金对价。 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3日。
    (3)对价发放日:2006年11月9日。
    (4)公司A股股票复牌日:2006年11月7日,本日A股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6年11月7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上电"变更为"上电股份",股票代码"600627"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0月30日召开的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对价执行安排: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发起人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共同参与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支付35.00元现金对价,合计支付给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对价总额为17,850.00105万元。公司非流通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2、对价发放范围:
    2006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主体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3,807,200 83.75% 0 0 433,807,200 83.75%
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0 0 0 178,500,010.5 0 0
合计 433,807,200 83.75% 0 178,500,010.5 433,807,200 83.75%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A股是否停牌
1 2006年11月2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11月3日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11月7日 1、原非流通A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A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2、公司A股股票复牌;3、公司A股股票简称变更为"上电股份";4、该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恢复交易
4 2006年11月9日 对价发放日 正常交易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1月7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改为"上电股份",股票代码"60062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3日15:00股市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现金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实施。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433,807,200 -433,807,200 0
2、社会募集法人股 33,158,249 -33,158,249 0
非流通股合计 466,965,449 -466,965,449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0 433,807,200 433,807,200
2、社会募集法人股 0 33,158,249 33,158,24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466,965,449 466,965,44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1,000,003 0 51,000,00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1,000,003 0 51,000,003
股份总额 517,965,452 0 517,965,452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以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T)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3,807,200 T+36个月后 注
2 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 33,158,249 T+12个月后
    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出售。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五楼
    联系电话:021-62102651 021-62265162
    传真: 021-62267260
    联系人: 周奕 潘国岐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 十一 月 二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