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环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以实现控股。 即,以人环公司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按每股净资产1.50元作价,对其实际增资6000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陆致成先生、黄代放先生、陈兆祥先生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产业发展的需要,将有利于做强做大智能建筑电气产业,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效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增资完成后,人环公司将成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曾于2004年4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下称人环公司)的合作方案。即公司首先以自有资金受让人环公司7800万元的股权,再以公司现有的中央空调经营资产对人环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以实现控股。2004年6月、7月公司陆续完成了人环公司的股权受让和资产增资。
    为继续推进合作方案,做强做大公司智能建筑电气产业,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人环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以实现控股。即,以人环公司200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按每股净资产1.50元作价,对其实际增资6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人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900万元。本公司出资12700万元,占51.00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40.964%;赵展岳出资2000万元,占8.032%。增资完成后人环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因增资前人环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资控股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此次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陆致成先生、黄代放先生、陈兆祥先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增资行为将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发展智能建筑电气产业。
    此项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六街得实大厦五层、六层三区
    法定代表人:陆致成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20900万元
    主营业务:人工环境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人工环境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等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大厦
    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57461.1951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人环公司主要从事人工环境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和销售。经过业务整合后,人环公司将形成以热泵为主的中央空调、以畜冰为主的蓄能中央空调、溴化锂中央空调、户式和商用空调、空气净化和系统工程总包六个相对独立的业务单位,并拥有北京密云、河北廊坊、江苏无锡三个生产基地,形成强有力的发展格局。
    目前人环公司注册资本20900万元,其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48.80%;本公司出资8700万元,占41.63%;赵展岳出资2000万元,占9.57%。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环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06年6月30日 2005年12月30日
总资产 69985 62723
股东权益 31357 30617
少数股东权益 5801 5957
负债 32827 26149
主营业务收入 17541 45193
主营业务利润 2742 8573
净利润 540 140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人环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以实现控股。即,以人环公司200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按每股净资产1.50元作价,对其实际增资6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交易金额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
    2、定价政策
    增资价格系依照人环公司2006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的。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是基于公司产业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做强做大智能建筑电气产业,提高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效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06年10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将该议案草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发展智能建筑电气产业。独立董事于2006年10月22日签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资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控股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亨炎先生、王芸女士、周钟山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了意见,认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经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情况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