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欣 达于2006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湖州经济开发区2号地块的议案》。公司与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浙 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关于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 ,约定将公司坐落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2号地块(凤凰路888号)的国有出让工 业用地,由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浙江湖州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122.86万元,地面房 屋、其他设施等附着物由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政策进行补偿 ,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