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有几个经济上的现象,连在一起看,非常有意思。首先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1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暂定税率。对其中110项加出口税。主要是钢铁,有色金属,以及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 同时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另外房地产价格增幅趋缓。这几个现象加起来,有观点认为中国经济实现了软着陆。
问题是,这几个现象加得起来吗?出口加税,那么资源会用在国内,这不一定能够证明国内的需求就被抑制了,尤其是钢铁和能源上的消费需求可能由于建设需要而增加。而出口加税,加上人民币升值,能说明的倒是出口品的价格上升了,但这个与经济软着陆也捆不到一起。出口上的成本增加通常而言是出口总量会下降,但问题在于国内市场可能被拓展出来,产生新的需求。
当然会有人说国内的消费也被抑制了,尤其房价增幅已趋缓。但是房价增幅趋缓并不是说房价下跌,中心城区高端楼盘价格下降,有可能是平均增幅趋缓,但对于大部分人的住房需求而言,并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价格还在涨,不过是涨得慢了一点而已。
经济现象背后的逻辑不是简单的一条线,而要探究其中各自的影响也不是那么简单。讨论经济软着陆问题的前提在于前一个阶段的经济是过热的、通胀率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降低通胀率到一个温和适当的程度,方才被认为是经济软着陆。
对这一轮周期实际上有很多不同的理解。也有人认为当前并没有到通胀的阶段,相对于中国的GDP增长速度而言,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即便是偏热的经济,经过当前的行政手段调控,是不是就已经回到了正常的轨道,这恐怕还是未知数。
而目前的调控是针对一个正在走向正轨的市场经济,这从越来越多的纠纷开始诉诸法律而不是行政部门就可见一斑,一个成熟健康的市场经济有很多依托的系统,法律系统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在经济调控上,无论是相机抉择还是稳定政策,依靠的是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而不是依靠行政力量。
尽管行政力量依然可以作为一种监管手段,但干预经济(例如建设部对户型的规定等)的后果在于不利于形成稳定的预期,老百姓可能会认为政策朝令夕改。即便只是使用几种可见的行政手段,也不及经济手段的可预期性高,并且行政手段往往从外部破坏市场环境,而不是从市场内部做改善,对于市场的发展成熟不利。如果硬凭行政手段打压经济,并称之为软着陆,那么恐怕只能形成“硬性软着陆”这样的怪胎了。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