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曝光的民企欠税案,使得对民营企业家的原罪痛斥在占据了道德上的至高点后变得颇为轻松。
有一个现实是我们必须正视的,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企业家大多数冷酷而缺乏责任感,民企国企在这一点上无轩轾之分。 国企之所以少有欠税丑闻,原因在于欠税对于国企高管个人并无益处,反正国企欠帐最后总由政府买单。而对于国企管理者而言,失去科层制中的等级,将企业利润上缴给政府、进行严格的审计才是要害。产权形式不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家有不同的追求目标,也决定了两者追逐财富手段的差异性。如果说民营企业家总是表现为克扣工人工资、欠税不缴,那么,国企高管则表现为瓜分国有资产,以及经营中不计成本的渎职行为。
近日,胡润(胡润新闻,胡润说吧)百富榜上榜富豪、佛山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给我们提供了民企违法追逐利润的典型路径。
周伟彬曾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被称为“商界奇才”“中国儒商”“涂料大王”。一如其他上榜富豪,其致富迅速,致富之路也不那么值得推敲。从1991年靠东拼西凑得来的8000元起家,到如今身家8亿,可谓顺风顺水,但发家之路却一直存在合法性追问。周伟彬三年前曾因涉嫌偷税三千万被刑拘,次年年初交纳200万元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如今再次因为相同的罪名被刑拘,可称之为“惯犯”--有意思的是,周伟彬两次祸起萧墙,都因手下关键部门干将举报,既表现出对于员工的苛刻,当然也会被其他企业家认为在用人上“不思进取”。
民营企业家之所以偷税成风,有三大根源。一是其社会责任感尚处于培育期,秉承挣钱乃商人之本职的古训,把促进就业挂在嘴边,以为赏给劳动者一碗饭就是无上的功劳,连与人与己有利的公平交易、善待员工等起码的商业原则都抛诸脑后。不难理解,许多企业慈善大多流于作秀,基于人类基本理念的人性法则渐次泯灭。
另一个原因恐怕是我国不合理的税制有“陷人以罪”之嫌。民营企业通常感觉税负较重又不公。外资企业所得税是15%、内资33%,而国企在利改税后不用向国家上交利润,也不用向国家分红。而民企除了交税之外(大多数民企不享受抵扣优惠),还必须按照投资者的利益,向股东分红,上交银行贷款利息,并且随着社会保障力度的提高,企业主的开支也随之上升。在去年我国的纳税500强中,资源性行业和包括金融的特殊性行业共纳税5566.7亿元,占88.17%,其中大多是国有经济所掌握的,大多呈现垄断性特征,对民营经济介入有严格限制。加之民营企业往往会被迫承担更多的非税负担和寻租成本,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税基,使国家税收流失到预算外,还加剧了民营业主的不公平感,造成偷逃税的强烈动因。
笔者并非意在为周伟彬叫屈,只是想指出,在行业不公、税负不公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处于弱势群体的私营业主心理扭曲,这种心态可以为他们的偷逃税找出种种理由,并且形成民营企业之间互相促动的羊群效应。
最后,我们不可过于迷信富豪榜的财富数据。百富榜依据上市企业的个人股份乘以股价的算法,并未纳入企业的负债率、现金流等关键性的财务指标,不仅可能导致财富虚增现象严重,甚至会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以今年排名百富榜前十、身价过百亿的一位董事长为例:其旗下集团拥有120多亿总资产,其个人占股90%,相乘之后得出大致数据。这位董事长通过资本市场所获财富大致清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集团下的房地产业资金充裕。相反,地产业由于一直处于急剧扩张之中,资金紧张。今年一季度报告显示,今年1-3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缺口达3000多万元。这样的一个企业欠账漏税并不奇怪。
民企的生存环境并不愉悦,既有基于制度性的歧视方面的原因,民营企业家自身的商业伦理价值低下同样不可忽视。因此,在呼吁给予民企公平对待的同时,民企业主也应该有意识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尽快走出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桎梏。
叶檀(作者为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