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至二00六年六月底,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九十九部法律和二百五十八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其中一部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要执法机关。这些法规和规章基本覆盖了工商行政管理各方面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
据悉,中国工商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加强法制教育,逐步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了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
在新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以后,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全系统推出了市场巡查制、互联审批制、企业监管双轨制、企业信用公示制、首办责任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建设“金信”工程、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等改革措施;并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监管、服务新措施,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创新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营销手段现代化的新变化,涵盖了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管,把以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手段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三日电/刘长忠)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