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乔舒亚•查芬(Joshua Chaffin)、阿利娜•范•杜恩(Aline van Duyn)纽约、理查德•沃特斯(Richard Waters)旧金山报道 2006年11月3日 星期五
谷歌(Google)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紧张谈判,目的是说服传统媒体公司向视频网站YouTube提供内容,以免将来出现“天价”法律诉讼。 谷歌上个月以16.5亿美元收购了YouTube。
知情人士称,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及其他管理人士已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维亚康姆(Viacom)、时代华纳(Time Warner)、NBC环球(NBC Universal)和新闻集团(News Corp)等公司进行了会晤,提出愿意支付数千万美元的预付款,以取得在YouTube上合法播放其视频内容的权利。
对谷歌而言,它对YouTube的投资,究竟将帮助其在迅速发展的在线视频市场上取得领先地位,还是会给它引来一连串的侵权官司,通过上述谈判的结果可见分晓。
创建于18个月之前的YouTube,每天有1亿次视频短片点击,使其成为人气最高的互联网视频网站,市场也因此预言,该网站和类似网站可能成为相关企业向消费者发布电视、电影及其它视频内容的主要渠道。但是,该网站上许多内容的版权属于传统媒体公司,在此发布并未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
一些传媒业管理人士猜测,如果谷歌的上述努力未获成功,那么YouTube可能会面临与Napster相同的命运。Napster是一家文件共享服务提供商,在7年前享有极高的人气,后因侵权问题被音乐公司告上法庭,从而被迫停业。
施密特最近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他希望传媒公司能成为合作伙伴,将其内容与谷歌的广告平台相结合,以传达至更多受众。“目前而言,人们都很认同这一提议;他们现在正在研究怎么做——是否应该合作?怎么合作?在哪些方面合作?”
对传统媒体公司而言,一方面是YouTube的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潜力,能使传媒公司接触到大量新的受众,另一方面是其耗费巨资制作的内容需要保护。他们必须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
许多传媒公司也很警惕。它们担心,一旦与谷歌合作,将帮助谷歌在视频内容网上发布领域取得主导地位,而谷歌现在已经是搜索广告市场的霸主。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