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今日公告股改对价
本报记者 张 歆
今日,全面股改第56批公司亮相,7家公司上海5家、深圳2家中,仅有2家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S轻纺城600790、SST一投600515、SST棱光600629、S渝水利600116、SST中天000540等公司表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征求证券交易所意见,股票自即日起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改方案。
S川路桥 折合10送2.29
S川路桥600039股改方案:本次股改拟采取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与以资产向控股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全部对价折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9股。
定向转增的对价安排: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流通股12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股份4.5股,转增股份共计5400万股。该部分对价折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9股。
定向回购股份的安排:公司拟以资产向控股股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其所持的公司股份。根据S川路桥与控股股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8日达成的《定向回购协议》约定,S川路桥拟以施工类资产下属路面工程分公司、公路二分公司等单位所管理的资产及其他施工类相关资产定向回购路桥集团所持有的公司6800万股国有股权并加以注销。定向回购价格按每股3.10元计算,合计回购股份的价款为21080万元。S川路桥拟剥离的资产经审计,按照账面净值作价21026.44万元。交易补价53.56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非流通股股东法定承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股改相关法定承诺。
此外,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改方案为目的,故如果股改方案未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付诸实施。
S武塑料 折合10送3.08
S武塑料000665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采取“资产捐赠+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组合形式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对价安排执行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若换算为送股方式,此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08股的对价。
资产捐赠:武汉塑料控股股东武汉经开将其合法持有的神龙塑胶100%股权赠与武汉塑料,以此作为武汉经开以及武汉经开代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股改的对价。
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武汉塑料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和总股本为基础,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控股股东武汉经开及非流通股股东工业联社每10股转增2.6股股份,以此作为除武汉经开及工业联社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股改的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承诺人同时声明: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经开还特别承诺:
1、减持期限承诺。武汉经开承诺,武汉经开持有的武汉塑料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
2、有关捐赠资产的承诺。武汉经开承诺,神龙塑胶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的2006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04万元,2007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24万元,2008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64万元。其所持有的神龙塑胶100%股权不存在捐赠的障碍,也不存在办理过户手续的障碍;神龙塑胶自审计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起至过户到武汉塑料名下之日止,期间的全部收益赠与武汉塑料;神龙塑胶股权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
其他非流通股的流通办法:
1、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的处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办法。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必须执行对价安排。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