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郑汝桦于记者会上表示,若新竞争法获市民支持并通过立法,政府需设立竞争规管机构,预算全年经费或介乎6000万至8000万元,数目将视乎架构层次多少而定。 另外,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坤则表示,根据竞争政策咨询委员会提交之报告,建议政府于立法初期先采以民事处理,他预计,倘有关新竞争法的咨询三个月后结束,获市民普遍支持,政府最快可于明年草拟法例,并提交立法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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