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测算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将由升变降,预计全年也将下降
侯利红
未来五年,各省市的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最终被敲定,其中吉林、山西、内蒙古等资源型省区位居降幅要求前几位。
国家发改委日前向国务院递交的《“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下称《计划》),随后得到国务院批复。
按照《计划》,国家对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将实行计划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从2005年的1.22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煤/万元,降幅20%左右。
按照《计划》,北京、上海等19个省市将以2005年当地的能耗数据为基数,实现20%的降幅。但综合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差异,吉林省能耗降幅要求达到30%,黑龙江要求达到28%,山西、内蒙古要求达到25%,山东是22%。七个省市降幅可低于20%的标准,其中西藏、海南被要求达到12%,广东和福建则被要求降低16%。
事实上,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在“十一五”规划中早已敲定,但如何保障目标达成却一直是发改委和各个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
中国今年首次明确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的目标,但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引起各方关注,随后节能降耗措施密集出台。
权威部门最新初步测算,今年前三季度,能源消费增速接近或略低于GDP增速,单位GDP能耗将由上半年的上升0.8%转为下降,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也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计划》规定的任务艰巨,但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节能目标的实现并非不可能。
《计划》表示,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各省市必须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从今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能源办每半年必须向社会公布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源消耗情况;2008年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0年进行期末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有效的节能管理,不仅需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干预力度及政府资金投入,同时也需建立市场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