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联席账簿管理人(代表国际发售承销商)
已于2006年11月6日悉数行使招股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涉及合计5308650000股
H股(下称:超额配售股份),占全球发售下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15%。 上述超额
配售股份将由公司发行及配发及由售股股东出售,每股H股作价3.07港元(不包
括1%经纪佣金、0.005%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
售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超额配售股份将仅用作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配发。
    根据有关国有股减持的规定,公司的国有股东须按其各自占公司的持股比
例,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让530865000股A股,合计相当于公司及售股股东因行
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及出售的H股数目的10%。国有股东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让
的股份将以一兑一的基准转换为H股。
    紧随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售股份和转换完成后,公司已发行股份约23.45%将
由公众人士持有。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售股份及于转换完成后社保基金理事
会将持有的H股(下称:转换H股)上市及买卖。预期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H股
将于2006年11月9日上午9:30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上市及买卖。
    招股书内所述的A股发售超额配售权尚未获得行使。A股发售的主承销商可
于2006年10月27日(即A股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起30个自然日内(
含第30个自然日)行使有关A股发售的超额配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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