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毛晓梅 李兴文)为及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中国保监会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设立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情况。
保险资金管理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的生命线。随着近年金融改革的深化,中国保险资金管理的风险因素正在不断增多,跨市场和跨行业的风险开始向保险业渗透和传递,有些风险可能会形成系统性风险。
“目前,中国保险资金管理存在重投资、轻内控,重收益、轻风险的现象,违规运作行为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保险资金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出台的《意见》以全面风险管理为主线,明确要求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不得兼任首席投资管理执行官或主管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官的聘任、更换应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一旦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及时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
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意见》还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必须自主投资,自担风险,公司董事会对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