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沪东重机控股股东与第二大股东13985.31万股国有股划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集团将成为沪东重机控股股东。
沪东重机今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 年11月3日批复,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所持沪东重机“国有法人持股”共计13985.31万股将无偿划转给沪东重机实际控制人中船集团。
据透露,在此次股权划转完成之后,沪东中华、上船澄西将不再持有沪东重机股份,而中船集团将直接持有沪东重机有限售条件流通A 股共13985.31万股,占沪东重机总股本的53.27%,成为沪东重机控股股东。
目前除持有、控制沪东重机53.27%股权外,中船集团还持有、控制两家上市公司———广船国际和江南重工。
对此次收购,中船集团表示,根据《中国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年中国船舶配套率要达到60%, 2015年达到80%,柴油机年产量2010年达到600万马力,2015年达到800万马力。沪东重机是中船集团中唯一的船用低速柴油机制造企业,产量占国内约60%,在中船集团和国家船舶配套工业的发展战略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中船集团要求沪东重机2015年船用柴油机产量达到480万马力,船用柴油机本土化率80%以上,继续保持其在国内生产总量60%的份额。达到这个宏伟目标不仅要充分发挥沪东重机在资本市场的优势,还要得到中船集团的全力支持和充分利用中船集团的整体优势。沪东重机是中船集团旗下的优质资产,沪东重机主营的船用大功率柴油机作为造船的核心部件,对整个中船集团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船集团表示,此次股权划转的目的是为了整合集团内部各项业务架构,进一步理顺集团内部各项关联关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使沪东重机更直接地置于中船集团构建现代化船舶产业链的整体战略发展体系中,有利于中船集团进一步优化整合船舶配套资源,也有利于沪东重机的持续发展。同时,此次股权划转将沪东重机由中船集团下属公司持股改为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提升了沪东重机在整个中船集团的地位。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