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河在“循环经济与水价政策”论坛上表示,我国目前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资源价格与终端价格的比价很不合理,水价扭曲将“作废”“南水北调”。(《第一财经日报》11月7日)
记不清这是第几位专家提出要以提高收费,来作为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强化资源节约外在压力机制的不二法门了。 总之,如今某些专家已成为“收费论”的忠实拥趸,他们认为 价格是主宰市场需求走向的决定性因素,通过提高价格,消费者会逐渐放弃高价商品,或者减少消费量。“如果资源提价后使用程度依旧偏高,那么就继续提价,直至使用程度降低到预定范围内”———几乎已经成为这些“收费论”专家的口头禅。 可惜,“收费论”存在的逻辑缺陷,使得专家们所倡导的“以收费制约人们消费意识”,根本就是空想出来的理论乌托邦,他们没有看到资源紧张更多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有关,主要问题出在目前“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上,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长期漠视,导致自然资源被严重破坏,而将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当作假想敌,更可能误导了中国资源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黄河提出各地水资源费标准在水价中比重偏低,讲究“实惠”的使用者势必继续掠夺式开发当地水源,而不用北调的江水,解决之道是将当地水源价格提高到与北调江水成本同样高,比如2007年南水北调到北京时,水价要提高到每立方米7元。在一个价格共同推高的供水市场,保证了北调江水的成本与收益相当。 但是,当“收费论”以提高民众生活成本,来缓解南水北调的成本压力时,却忽视了南水北调作为一项历史性的利国利民工程,其价值核心是通过水资源调配的全国一盘棋,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向缺水地区提供援助,保证经济的相对均衡发展。在这项巨大的工程中,供水地区的民众作出了奉献,政府投入了大量财政预算,调水地区也相应提高了水价。政府、民众和企业三方既是前期成本的支付者,也是工程完工后的长久受益者。 因此,我赞成通过一定程度的价格调节,使得南水北调工程不至于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但反对一味通过涨价,来强求所谓“成本与收益对称”。实际上,作为典型的公共服务产品,南水北调工程必然要具有相当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宗旨就是让民众避免水资源匮乏带来的生活困境,保障其基本消费标准。而类似北京水价预计提高到每立方米7元,必然会给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带来沉重负担。 对于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资源成本与价值有所脱节,政府可以在税收减免、财政投入上多方扶持,而不是让普通民众成为惟一的埋单对象。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共政策制定中普遍存在不好的倾向,就是“收费万能论”,并且都将算盘打在了民众身上,这与公共政策造福于民的本质是南辕北辙的。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