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主办券商须对股份转让公司的定期报告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的规定,我公司作为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宏业”或“公司”,系统挂牌代码:400025)的主办券商,特此发布本分析报告。     本报告旨在依据汕头宏业公布的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的主要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并向投资者揭示其存在的主要风险,并不构成对汕头宏业的任何投资建议。     一、公司2006 年1-9 月经营情况分析     由于公司整个报告期内债务负担仍然沉重,涉及诉讼的大部分案件处在执行阶段,无法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维持公司日常运转的资金十分缺乏,公司严重恶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报告期内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资产重组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然尽力维持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应对公众股东的咨询和接待工作,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理及应诉工作。     二、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元) 上年度期末(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638922.95 29542430.05 -6.44
股东权益 -563713549.45 -543,516,784.66 -3.72
每股净资产 -5.07 -4.88 -3.8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5.07 -4.88 -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68.59 -16460.99 2440.41
净资产收益率(%) - - -
每股收益 -0.18 -0.21 -
报告期(1-9月份) 上年同期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20196764.79 -19178235.16 -5.31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96764.79 -19178235.16 -5.31
    三、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投资风险     1、截至2006 年9 月30 日,公司净资产为-563713549.45 元,每股净资产为-5.07 元,严重资不抵债,财务状况继续恶化。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标的合计约51716 万元(不含利息),其中绝大部分已判决应由本公司承担直接责任或连带还款责任,并处于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或执行状态。目前,该公司所有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实际已丧失对资产的控制权,其产权存在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严重影响。     3、公司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上述事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