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等科龙电器高管涉嫌四项罪名案,11月7日在佛山市中院开庭即曝出新闻。据有关媒体报道,顾雏军当庭辩称,科龙2004年年报中有争议的5.1亿元销售收入,竟然是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逼迫下加进去的,而他当时是希望这笔销售收入不予确认。
假如顾雏军所言属实,那么德勤的罪过就大了:不仅是协同财务造假,而且是主导指使造假,那么德勤有关审计人员必将面临诉讼和严厉处罚。不过真相究竟是什么?目前只有顾雏军等人和德勤才真正了解,而外界恐怕还不能听信顾雏军一面之词,更不必据此就主观臆断德勤罪大恶极。但愿法庭能深入调查,看顾雏军和德勤到底谁在欺骗公众。
对此戏剧性变化,德勤11月8日发表声明称:其审计人员完全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顾雏军一案中任何涉嫌的欺诈行为。德勤重申,两度为科龙出具独立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最终辞去审计师之职,事实上是向市场发出科龙电器可能存在严重财务问题的信号。
值得关注的是,德勤审计科龙2004年年报时,中国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科龙,有关核查人员也已入驻公司,顾雏军处于风口浪尖。在那种山雨欲来的情况下,如果德勤真敢冒险,在核查人员眼皮下做出如顾雏军所说的违规违法行为,显然不是无知,而只能算是“无畏”。
让人感兴趣的是,负外部审计责任的德勤和掌控公司的顾雏军等高层,在诸如数亿元销售收入确认这样的财务大事上,究竟谁更有发言权?
答案应当是非常明确的。根据相关会计审计准则,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账目和会计记录,是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据此进行外部审计,当然无权对一家上市公司准备的财务报告进行任何更改。外部审计需要做的,则是核对原始单据、相关账目和财务报表,确保所有财务数据可靠、准确。如果发现财务报告中存在问题,可以向公司提出来,但更应当出具独立的、有保留的审计意见,让公众知情,否则就是失职。
从后来的结果看,德勤对2004年科龙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在2006年4月中国证监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德勤也陈述了为科龙提供审计的详细情况。而在听证会之后,证监会并没有宣布对德勤审计失责的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相反,证监会很快公布了对科龙高层的行政处罚,司法机构随后又对顾雏军等人提起公诉。这至少表明,证券监管和司法机构基于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认定顾雏军等高管,需要对科龙电器涉嫌财务造假等问题负责。
当然,在法庭最终判决之前,任何新的事实或证据,甚至戏剧性的结果仍有可能出现。但既然这一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外界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待。而由于此案不允许记者旁听,媒体的有关报道能否保证客观、准确,其实也存在不确定性。
至于顾雏军个人,虽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但从严格的法律角度上说,在法庭宣判之前,还不能对他进行有罪推定。因此他仍然有权进行任何辩解,并有义务向法庭负责任地提供任何新的涉案证据。而且只要有确凿事实和充分证据,法庭也应当予以采信。唯有这样,才能确保这一引人注目的重大案件,在最后判决时是公平、公正的,真正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作者为北京资深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评论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