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于2006年11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 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 的批复",其主要内容如下:同意以股抵债方案,即赛格集团将所持赛格三星的 4180.1232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转让给深赛格,以抵偿所欠深赛格债务。
    上述以股抵债的清欠方案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