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解决公用科技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境设备 有限公司的94%股权转让给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资金余款问题, 并发挥公用科技在市场管理方面的优势,使公用科技发展成为一家主营业务突 出,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经初步协商,公用集团拟以其下属的竹苑 、环城、坦洲等三个市场资产作价,代实业集团偿还股权交易余款2234万元及 新迪能源结欠公用科技的1617万元的债务,进一步情况待评估后并经双方有权 部门或股东大会的审批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