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1号
    《中国证券报》2006年11月3日刊登的《“S*ST磁卡违规”系列报道之二———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违规专业户”》报道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嫌2004年虚增收入5.2亿元等违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2.6条的规定,本所自当日起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并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就媒体报道应严肃、正面地予以公告澄清,但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致使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多日无法进行。 为此,根据《上市规则》12.19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11月9日起强制复牌。
    本所认为,上述媒体报道涉及问题十分严重,投资者应给予充分重视,本所对公司股票复牌并不意味其对上述媒体报道进行澄清义务已经免除,公司拒绝澄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所将视情况保留对该公司及有关人员处罚的权力。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