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引起了有关部门、企业、行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1月9日,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对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作出解读。
王琴华称,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将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逐步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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