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将下狠心节能降耗。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的小型煤矿数量要减少70%,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由2005年的2.95吨标煤下降到2.21吨标煤。
山西省将控制高耗能产业、产品发展,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的小型煤矿数量减少70%,彻底取缔土焦、改良焦生产;重点淘汰水泥土窑、普通立窑和窑径2.2米及以下机立窑生产线,18门以下砖瓦窑,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3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5000千伏以下铁合金矿热炉,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小火电机组等“五小”企业(项目)。 到2010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由2005年的2.95吨标煤下降到2.21吨标煤,下降25%。同时,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实现重点企业节能1800万吨标煤。(记者张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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