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近期,利息税之争又起。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在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撰文指出,争论不断关键在于利息税政策没有纳入“公平”目标。应考虑确定起征点等措施使利息税从“穷人税”变成“富人税”,并真正能刺激消费。
文章称,利息税恢复开征至今已有近7年时间。在此期间,利息税存续与否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不少人认为利息税无法起到释放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的作用,而且作为一种“穷人税”对低收入者造成更多负担,没有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此外,部分专家认为利息税难以取消,原因是利息税现在是以获得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利息税主要用于中低收入者生活改善等。
文章指出,要取消利息税,暂时来看不太可能。一方面,征收利息税逐渐为多数国家所接受,并且与个人所得税调整密切结合在一起。这表明随着各国经济货币化程度提高,利息税开征有其合理性。另一方面,财税部门的利息税政策目前实际上只是考虑筹集财源,并形成专项资金支出。要取消几百亿元的税源,必然受到相关利益主体的强烈反对而变得不现实。
文章认为,时至今日,中国的利息税政策始终没有纳入“公平”目标,因此在征管中有很多不足之处。目前最为迫切地是应考虑确定一个起征点,各地区可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度浮动,结合实名制改革进行征收,尽可能使存款较少的中低收入人群免受利息税影响。同时还应考虑对特定人群予以免税待遇,如农民工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等。为了鼓励消费信贷,对相关支出可以在利息税中进行适当抵扣。诸如此类措施,无非就是使利息税从“穷人税”变成“富人税”,并真正能刺激消费。
文章还强调,与其他税种相比,利息税对个人存款收益的减少更容易直接感受到,因此如果税制设计不够公平,对低收入者不满情绪的刺激将被放大。考虑到利息税的特殊性,有必要增加利息税收入相关的专项支出的透明度,如果在预决算中真正体现出利息税收入用于对低收入者的公共支持,那么公众也会更易于接受利息税。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