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选 结 果
★ 地方世贸组织事务机构相继建立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以世贸组织经济事务和法律事务在地方的展开与实现为内容,为了配合中央政府开展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地方世贸组织事务工作,各地相继建立了世贸组织事务机构,协助地方政府,推动属地企事业单位熟悉和运用世贸组织规则。
2000年10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
2001年2月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成立;
2001年9月北京WTO事务中心成立;
2002年12月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成立。
★ 各地先后制定并实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以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深圳为代表的各地方政府为落实中央政府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全面展开以经济事务和法律实务为核心的各项工作,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指导性文件。
北京市政府以北京WTO事务中心为核心,组织专门力量,制定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纲要》,在2002年9月11日的北京市委常委会上一次性讨论通过,成为与“奥运计划”并列的指导全市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机遇,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处理世贸组织事务的指导性文件。
★ 各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多层次的地方世贸组织事务人才培养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为培养熟悉世贸组织各项规则和法律程序,通晓世贸组织法律事务和经济事务,“精通国际贸易、精通国际法、精通WTO工作语言和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高级专业人才”,各地世贸组织事务机构在世贸组织事务高级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组织实施了上海市委、市政府重点大型培训工程“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和“50100WTO专业高级公务员培训项目”;
北京WTO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了由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商务局联合启动的“北京市WTO百位高级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咨询中心开展了“9090”WTO实务人才培训项目;
浙江省启动了《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
★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对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动态在线监测分析
2001年5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自主开发“贸易救济措施监测分析系统”,并于2004年6月5日正式投入运行。系统借鉴世贸组织成员方在贸易救济措施监测分析方面的实践经验,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将定性分析建立在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对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动态在线监测分析。迄今已为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累计提供了约550余份各类分析报告,涉及各类贸易摩擦金额约190亿美元。2006年度被国家商务部评为地方公平贸易工作先进单位。
★ “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连续举办六届,成为世贸组织事务领域的著名论坛品牌
为了向全世界传递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兑现承诺情况,展示负责任地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大国形象,介绍国际经验,反映企业呼声,由北京WTO事务中心主办的“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自2001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由于每届论坛主题紧紧围绕当年发生在世贸组织事务领域的国内外热点及前瞻性话题展开,因此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成为国内外该领域的著名品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世贸组织总干事素帕猜等国际组织官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等国家领导人以及北京市主要领导人都曾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众多境内外企业家、知名专家等参加了论坛的各项活动。2005年9月,新任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正式上任后亲自处理的第一项世贸组织对外事务,签署的第一份文件就是向以“中国纺织品贸易发展的战略选择”为主题的“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2005”发来贺信。
★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积极探索区域产业损害预警工作模式
2005年4月22日,受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委托,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联合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福建五省(区),以共同建立“热带水果进出口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为起步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损害预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在配合中央政府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 江苏省紫菜对日本出口贸易壁垒案告捷
2004年4月22日,商务部应申请人——江苏省紫菜协会的要求,立案对日本关于紫菜进口的管理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调查期间,商务部与日本政府就相关管理措施举行了3轮磋商。最终,日方承诺对“被调查措施”进行调整。2005年2月2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日本2005年干紫菜和调味紫菜进口配额方案,该方案取消了对进口紫菜的原产国限制,将进口紫菜国别配额改为全球配额,配额总量也由2.4亿张增至4亿张。
该案的胜诉,开启了中国主动运用世贸组织规则赢得贸易壁垒官司的先河,它被誉为“中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
★ 浙江省温州市打火机反倾销案获胜
2002年6月28日,欧盟宣布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危机面前,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团结一致,据理力争,并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理此案。2003年7月17日,欧盟方面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程序,无条件撤诉。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的胜诉,是中国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应诉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充分体现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现了很多政府难管、企业难办的矛盾和问题,行业协会则能在其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 北京市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修订意见书”,意见被采纳率超过70%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所做承诺,中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做出修订。 2004年2月北京WTO事务中心协助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修订意见书。北京市提出的建议被采纳率为70%,其中有接近50%的修改完全采用了“意见书”的内容,体现了全国人大对来自地方的立法建议和咨询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响应中央决策,积极建设国家级中国–东盟经济园区
2003年12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向外界宣布:从2004年起,每年11月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也因此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性会址。
为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博会)给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机遇,2003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以南宁华侨投资区为基础,规划、建设国家级中国–东盟经济园区。从而成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简称“南博会”)的重要平台,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贸易、技术、文化等多边合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
★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案例被收入世贸组织秘书处出版物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积极为上海市地方政府和在上海的中外企业提供与世贸组织事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该中心有关“进口汽车牌照拍卖数量限制”的咨询案例被世贸组织秘书处收入其出版物《Managing the Challenges of WTO Participation 45 Case Studies》(《适应加入WTO挑战:45个案例研究》),作为发展中成员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环境的范例,并因此在世贸组织秘书处网站(www.wto.org)上刊登,得到广泛传播。
★ 浙江省出台全国第一个反倾销地方性文件
2006年8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的通知,此办法是浙江近年来,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适应国际规则的一次阶段性总结。
这是全国第一个反倾销地方性文件。
★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博士后工作站
经国家人事部批准,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于2003年12月成立博士后工作站。该站是中国在咨询服务领域中的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也是全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中的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目前,该站与WTO秘书处技术合作部、德国马普研究所、瑞士伯尔尼大学世界贸易研究所、美国乔治城大学等紧密合作,开展与世贸组织事务有关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培养世贸组织事务的高端专业人才。
★ “广州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正式启动
2005年6月“广州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正式启动。该体系由联席会议、专家库、协会联盟、中国WTO/TBT广州通报咨询中心四个部分组成,采取“政府推动、中介服务、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传播手段,有效地解决企业应对TBT“信息滞后”的难题,致力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目前,与该体系有实质性合作的科研、认证、服务联盟机构达到18家;同时,该体系选择汽车、机电等8个广州市重点支柱产业,积极开展对TBT的追踪研究,及时快速和前瞻性地为企业提供有关TBT的信息通报、技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或跨越TBT。
★ 北京WTO事务中心完成全国首份地方世贸组织事务报告
2006年,北京WTO事务中心的研究人员精心撰写、发表了《北京地方WTO事务报告(2002—2005)》。第一次尝试在把世贸组织事务分为世贸组织经济事务和世贸组织法律事务的框架下,系统地提出地方世贸组织事务的概念和理论体系。
该报告从世贸组织行为主体引出“地方世贸组织事务”的概念、主体、内容和过程,在世贸组织行为主体明确的基础上,对地方世贸组织事务做出了如下定义,即“地方世贸组织事务是地方政府、中介组织及地方企业为落实中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承诺、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权益而展开的以经济事务和法律事务为核心的所有过程与行为”。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