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9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出资
11475万元人民币,占其总股本的75%,下称:四桥经营)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四桥经营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额度在1.1亿元内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根据其周转资金需求,2006年-2007年度拟对其提供的最
高担保总额为1.1亿元)。 并同意四桥经营将其在《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
经营权转让合同》有效期内从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获得的钱江
四桥经营权补偿费中的3.15亿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目前尚未与金融机
构签署担保协议。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1亿元。
    二、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的报告。
    三、同意陆沪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徐笑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26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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