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水 电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1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湖南新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陈美意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金燕玉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