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陈英
    在国内互联网下载领域中,“迅雷”无疑独领风骚———“就是下载速度能达到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这是迅雷的COO程浩对公司名字的阐释,这个成立不足四年的网络公司同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国内市场。 目前,其国内用户达到近1.2亿,并以每天150万新增用户数的速度迅猛增长,成为网友热捧的“腾讯第二”。
    速度是硬道理
    迅雷不是一开始就确定做下载的,两位创始人邹胜龙和程浩从美国回来建立公司,最开始想做一个分布式的存入系统,以满足大容量邮箱的需要。当时电子邮箱开始收费,邮箱的容量也越来越大,但是电子邮箱的存储市场并没有如他们最初预想的那样发展壮大。两三个月之后公司陷入困境,两人商量转型。很快,两人锁定了还没有产生龙头老大的下载软件领域。
    尽管第一代迅雷下载样本漏洞百出,但下载速度奇快,很快,迅雷从IDG 引入了第一笔投资。此后三年内,历经三轮风险投资,而且数额不断加码———从最初的几百万元,到1000万美元,再到日前风传的5000万美元,“下载速度快”是迅雷被风投看好的最大亮点。
    在迅雷下载软件面世之前,已经有为数不少的软件厂商推出下载服务,比如网络蚂蚁和网际快车,不过迅雷抓住了一个好的时机。“在2003年下半年,国内宽带时代才刚刚来临,而用户对于下载速度的要求只有宽带时代才有可能出现。”由于采用了P2P和P2SP(智能型互联网网格)技术,迅雷可以使用户同时在多个服务器上面下载同一个文件,这使得它的下载速度远远超过其他工具。用迅雷的说法就是,其每天为网民节省的下载时间达792年(所有用户节约时间相加)。
    通过口口相传,从扮演下载网络游戏专属工具,到与下载站点合作推广,甚至针对知名下载站点推出特别版,从而杀入主流下载软件行列,“下载速度快”让迅雷逐渐受到了网民的热捧,用户迅速膨胀。流量与用户数字的攀升,自然为“迅雷”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迅雷CEO邹胜龙承认,通过广告、软件捆绑、无线等渠道,“迅雷”很早前就实现了收支平衡,而不久前“迅雷”更涉入竞价排名、富媒体(Rich Media)等广告营销模式。
    用户为王
    围绕是否盗链,华军、天空和迅雷之间曾爆发了过一场口水战。华军称,迅雷下载器是以盗链接(P2SP)的方式来进行文件下载加速的,大量盗用提供本地下载服务的网站链接,增加被盗网站的成本,造成了这些提供本地下载服务网站的直接经济损失。迅雷采用了新兴P2SP技术的下载软件与传统下载网站的商业利益冲突一时不可调和。华军与天空下载站以迅雷“盗链”为名,暂停对迅雷软件的下载,但这场纷争很快以握手言和而告终,华军恢复了迅雷的下载服务。
    “封杀事件”真的只是盗链维权?业界揣摩,华军迅雷之争的背后更重要的是软件下载资源站之间的“市场争夺战”和“利益平衡战”。据了解,“迅雷门”事件曝光之后,迅雷安装量比平时增长375%,下载量增长460%,搜索量增长552%。这一系列数字恐怕说明了网民对于“迅雷门”事件的态度。或许正如一位网民在eNet上的留言所说:“我们坚决支持讯雷,客户的需要就是硬道理,帮助用户提高下载质量与速度就是软件必须解决的,否则就没必要提高互联网的速度,没必要发展高速的网络了,科技的发展就是要更迅速更便捷。”对于网民而言,“好用”才是硬道理。
    对于此次事件,邹胜龙不愿意再多谈,只是表示各方利益经过协商已经达到平衡,显然,“用户为王”,深受网民的热捧让迅雷的市场争夺充满底气。
    盈利模式的转型
    依靠着庞大的注册用户数量,目前迅雷的主要收入来自媒体业务,包括视频广告、P4P(按效果付费)的竞价排名广告,以及传统旗帜广告。尽管,公司确信“到明年,迅雷在国内拿下11亿元人民币的市场没有问题。”然而,随着广告客户的增加,这种传统广告模式的收入必然会遭遇瓶颈。
    对于未来的商业模式选择,迅雷将其定位在富媒体的传播渠道这一核心上。前不久,迅雷宣布取得了《魔比斯环》影片国内独家互联网发行权,由此打响了影视发行的第一炮。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互联网这个发行通道没有被影视厂商所认可,一些影视厂商甚至痛恨互联网这个传播盗版的通道。但邹胜龙认为,虽然现在国内盗版很泛滥,发行的收入还很微小,但只要迅雷与娱乐界和影视界保持良好接触,当市场正规时,就能快速切入。互联网数字娱乐的发行渠道引擎,将是迅雷下载引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品牌内涵。从一个下载软件到下载搜索,到再次发力进军影视在线发行,迅雷开始走多元化发展的经营道路。业内分析,迅雷进军影视发行后,网络广告仍然是赢利方式之一,视频插播广告、版权发行费用将成为全新的赢利模式。
    事实上,迅雷公司已经开始动手从一个纯软件公司进行多角色的转型,软件庞大的用户群无形中搭建起一个网络渠道。“渠道就是资源,在渠道之上,除了广告,还有更多的元素可以承载!” 邹胜龙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