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水价、电价上涨,正在轰轰烈烈的酝酿之中,各种涨价消息、听证消息不断传来。
前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由合理的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三部分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供水
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而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取暖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均可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
价要涨,首先要找理由。要不然怎么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消费者交代呢?但观上述《征求意见稿》中的所谓“成本”,未免让百姓犯愁:工资甚至一部分福利计入成本是没话说,而且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可什么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和差旅费也要计算进来,这是什么意思?
不必挑明了说,现实当中,几乎所有的企业,类似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的,都不会是个人掏腰包。就供水企业而言,以前的这些开支,当然也没有由某个或某些员工自己负担。尤为要命的是,这些开销,没准头,说难听了就是无底洞。比如招待费,招待不同的人开销不一样,同级单位和上级领导来都能一样吗?不能;不同地方的兄弟单位和有求于别人时,也不一样。少则一顿请吃,多则吃、住、玩、拿全套;消费的级别差异更大了,像样的地方一顿饭就几千上万元,这早不是什么新闻;再说,招待的频率也无法控制,今天有招待,明天也可能有,不说天天有,一个月有这么三几次,几万元就不知去向了。其他诸如会议费和差旅费,甚至福利费,莫不如此。
找理由也要找些经得起推敲的理由。这些理由太勉强,太脆弱,太随意。作为国家发改委即将要出台的规章,“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立法宗旨是“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既然是提高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就要在条文中首先剔除不尽科学和合理的规定。笼而统之的“招待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便在此列,如若将这些弹性极大的费用不加控制地列入成本,以后水价就可能成了脱缰之马。
而且,令笔者感到意外的是,在提起涨价的理由中,为何独独没有节约的理由?要知道用价格调节用水,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也是一种重要手段啊!如果涨价能控制在老百姓承受能力之内,又能与节约有机结合,岂不更好?
与水价相映的是电价和天然气价格。天然气方面,针对不久前有报道说“天然气涨价已定计划,逐年上浮5%~8%,最终与国际价格接轨”,前天,发改委新闻处澄清,这一消息并不属实,表示天然气价格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不会随意发布。天然气怎么涨价,一时犹如云雾。但在广东,电价上涨的听证会正在准备举行,昨天的报纸上,刊登了有关听证代表名单,这与此前有关部门“将不公布代表名单”的表态相比,还是进步了一点。毕竟,听证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透明。代表名单不公布,你怎么得出公正合理的涨价结论?
此外,听证还没有举行,已经出现了一个让人不解的情况,一位来自高校的听证代表发现,听证材料中提供的利润率、成本等数据居然与官方统计年鉴中发布的数据相差甚远。是不是如人们所猜测的那样,做政绩时提高利润,哭穷时又降低利润?
但愿这种猜测是没有依据的。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