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在代理房屋买卖过程中,以包销(即现金收房)或以出卖人全权委托的名义,对委托人隐瞒房屋实际价格、房屋权属状况、转委托等重要事项和第三方进行交易,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近日分别走访了10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后发现,一些小的中介公司还在偷偷现金收房。
■发现一
现金收房仍然存在
根据《实施方案》,中介不允许以包销(即现金收房)名义。但记者上周打电话到位于六里桥北里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与该公司韩小姐的交谈中,记者表示,最近出国的签证下来了,想将房子尽快出手,“可不可以将房子先卖给你们公司,然后由你们转卖?”韩小姐给了记者肯定的答复,并表示可以现金购买。
当记者以同样的方式表示“想卖房”时,位于六里桥北里的另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问记者房产证是否齐备,记者表示“各种手续证件都有,就等着卖。但你们必须给我现金。”王先生告诉记者,能否买房子的事自己做不了主,要等经理回来之后,经理同意了就能付现金买房。王先生还表示会尽快给记者答复。
■发现二
经纪人证书多未明示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中介公司要在其经营场所明示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然而,记者在六里桥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房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未明示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安乐居,记者在其两间店面的明显位置,均未看到其房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证或复印件;而在拓天置地,记者不仅未在明显位置看到房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证,甚至连其营业执照也没看到。
另外,在中大恒基的1024店,记者倒是看到了其房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但却贴在里屋的墙上。
■发现三
不少中介不给看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对房屋租赁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按理说,租赁双方有权利在达成协议之前,先了解合同的约定。但是,记者在暗访中却发现,不少二手房中介公司拒绝提前将合同给客户看。
当记者表示想看一下租赁合同时,鑫尊人大东门店和中成置地紫金庄园店表示,客户看房满意之后才给看合同;在金诚信方庄店,尹小姐告诉记者:“合同现在看不了,都在我们财务那儿。我们财务不看见钱是不可能给合同的。”
另外,我爱我家、链家地产、顺弛、天河伟业以及筑家地产均可以提前看合同。在记者电话给拓天置地六里桥店也表示,可以提前看合同。
■业内观点
“吃差价”中介将被淘汰
21世纪不动产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际惯例,房产中介公司是靠提供服务挣取客户佣金,以此来获取利益的,其中佣金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正常值内,且很透明,令交易双方都能清楚地知道。买进卖出吃差价是不被法律和行业允许的。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也表示,不允许吃差价的政策执行到位,将打破当前众多经营不规范经纪公司的操作“潜规则”,使得这些不良经纪公司的经营“底线”被突破,必将会促使部分经纪公司的市场份额缩减甚至淘汰出局。而对于一直坚持实现“透明交易”的经纪公司来说,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其业务的更好开展。
采访中,北京中原、链家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品牌中介的负责人一致呼吁,希望政府大力推行“资金监管”制度。资金监管就是通过银行设置二手房交易的专有账户,只有中介公司和客户双方签字后,这笔钱才能被转走,从而保证了资金不会被挪作他用。只有加入银行这一第四方担任资金监管的角色,现金收房这一交易方式才能终将被淘汰。
■新闻背景
本市严查房产中介不良行为
★在代理房屋买卖过程中,以包销或以出卖人全权委托的名义,对委托人隐瞒房屋实际价格、房屋权属状况、转委托等重要事项和第三方进行交易,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明示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职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的。
★代理销售房屋时故意向交易部门隐瞒实际成交价格的。
★利用虚假信息、过时信息进行宣传,或互相串通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诚意金以及类似性质费用的。
★伪造或暗示委托方伪造身份证、公证书、离婚证等假证件或冒充交易一方当事人违规进行房产交易、抵押、登记的。
信报记者 蔡雪婧
实习生 张辉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