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十一五能耗指标分解到各地乃至各行业的做法,尽管表面上仍然不过是常规性的宏观安排,但从目前能够动用的手段来看,显然不得不如此。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日前批复了国家发改委递交的《“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 按照该《计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从2005年的1.22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煤/万元,降幅20%左右。其中,北京、上海等19个省市将以2005年当地的能耗数据为基数,实现20%的降幅。但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差异,吉林省能耗降幅要求达到30%,黑龙江要求达到28%,山西、内蒙古要求达到25%,山东是22%。七个省市降幅可低于20%的标准,其中西藏、海南被要求达到12%,广东和福建则被要求降低16%。
枯燥的数字隐含了达成目标的艰难。此前即有媒体报道,为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能耗降低20%的目标,发改委曾与各省市逐个面谈,分别签订降低能耗的目标责任状。它一方面真实反映了行政推行的中国特色,另一方面也真实透露了降低能耗指标的困境。今年7月发布的《2006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公报》显示,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8%。十一五开局即笼罩了阴影。
个中原因也并不复杂,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支撑,几乎都集中在煤炭、钢铁、汽车、黑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领域,虽然从上到下都意识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但这一格局却也远非短时间可以解决。同时由于传统政绩考核的逼迫,地方政府有极大动力推高GDP,大干快上。
那么能否完成十一五能耗降低20%的目标呢?在当前的宏观执行体系下,这样的疑问,绝不仅仅是纯经济领域的技术论证。而应该回归到数据与行政的的现实土壤中来。
数据的偏差,在中国根本不是一个新问题。即便是决策数据,在技术分析时往往无法忽视产生数据的现实土壤。在此背景下,我们也许可以理解十一五规划中,为何要求将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在对国家发改委《计划》的批复中,甚至要求各省、区、市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中。
这预示了政绩考核的新取向,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认识问题乃至解决问题的根本。是的,就数据分析,当前超过10%的GDP增长,的确为降低能耗提出了两难选择,可同样从数据出发,我国也是世界上单位GDP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每万元GDP能耗大致是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而被公认为对降低能耗有重要意义需要大力发展并被称为无烟工业的第三产业,今年上半年占GDP的比重却下降到39.75%,低于2002年的43.5%。
并不是说分析数据毫无意义,只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要达成一个目标,需要认识到真正的着力点究竟在何处。一切的一切终究绕不过去“落实”这个老问题,否则,又快又好的势头,肯定会让忧心忡忡的人更加忧心。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