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凯雷徐工等外资并购案,商务部表示既不要妖魔化,也不要轻视
对于备受关注的外资并购,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以平常心态,以全球视野看待外资并购。既不要把它妖魔化,也不要轻视它。 首先要加强对并购的研究,完善并购的法律法规,健全产业安全和反垄断预警机制。其次,要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有利于并购方式发展的投资环境。
为了促进和规范外资并购,今年9月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正式实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认为,这一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交换并购境内公司,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拓宽了渠道和手段。同时,开拓了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融资的渠道并加强了相关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凯雷并购徐工、国美并购永乐、法国赛博(SEB)并购苏泊尔等近期广受关注的并购案件,商务部正在按有关条例和规定审查上述案件,及时完成审查。
上述案件中,除凯雷并购徐工外,高盛收购国内肉制品行业龙头双汇集团也通过了国资委批准,但商务部尚未批准;而法国赛博(SEB)并购炊具行业公司苏泊尔(002032)无需通过国资委。因此目前商务部批准任何一家公司的并购都带有一个示范性的意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保持国家对若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控制能力和发展主导权的基础上,引导外资以并购、参股、再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除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和重点企业外,逐步放松对外方控股其他企业和领域的限制。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投资合作,促进提高我国民营经济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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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雷徐工并购案等待最终敲定
对外资并购,商务部指出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另一方面加强审查
在调整收购股权比例后,凯雷收购徐工案最近获得国资委批准,目前方案只待商务部最终审批。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上述交易已被国资委批准,接近交易的人士认为,“新的方案就是在商务部的指导下操作的,目前看来获批的可能信很大。”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昨日指出,采用并购方式吸收外资,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另一方面,要规范并购行为,加强对外资并购相关的审查,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修改后方案获国资委批准
凯雷和徐工双方已经在此前大幅修改了交易方案。凯雷集团收购徐工机械的股权比例由85%下降至50%,收购金额也从3.75亿美元减少到18亿元人民币。凯雷集团虽在两次方案中对徐工科技的估值无变化,但不再要求绝对控股。
在此前的方案中,凯雷出资20.69亿元收购徐工机械82.11%的股权,之后通过对赌协议将股权增加到至多85%.但在协议签署近一年之后,上述方案一直没有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和商务部的批复。而同行业内三一重工等企业的反对使得这一协议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凯雷和徐工双方在今年10月签署修订协议,形成目前的50%对50%的方案。这一方案取消了原来的业绩对赌协议,同时在董事会的任命上,凯雷集团与徐工集团各派出5名董事,而在原来的反案中,凯雷集团拟获得9席董事会中的6席。但这一协议仍保留了毒丸计划和相关惩罚性条款。
据此前的报道称,在类似交易中,国资委仅对交易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因此交易的最终完成还有待商务部的决定性意见。
在新协议签署后,徐工集团董事长王民在并购开始一年多以来首次公开露面,并对新方案获批表示有信心。
昨日受凯雷并购徐工方案获国资委批准消息的影响,上市公司S徐工(000425)逆市上涨,盘中一度摸高到8.38%,收市时涨3.9%,报6.14元。
商务部称积极推动、加强审查
对于包括凯雷徐工案在内的外资并购,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外资并购,也称跨国并购,是国际间通用的吸收外资主要形式。联合国贸发组织上月发布的《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05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达到9160亿美元,其中全球跨国并购总金额为7610亿美元,占当年FDI总量的80%以上。2005年英国吸收外资2191亿美元,居全球之首,美国吸收外资1060亿美元,位居第二,其吸收外资的主要方式就是跨国并购。
他说,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吸收外资一直以绿地投资为主,也就是投资新建企业。近年来,外商以并购方式对华投资有所增加,但投资规模较小,并以小型企业并购为主。今年1至5月,以并购方式投入的外资仅有20亿美元左右,约占同期我国吸收FDI的7%。我国的外资并购刚刚起步。
由于国内对并购这种跨国投资的方式和程序了解得不够全面,一些人把外资并购视为“洪水猛兽”。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龙永图新闻,龙永图说吧)认为,外资并购只是全球通用的吸收FDI的一种形式,并且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手段。并购并不一定构成行业垄断,并购本身也不会危及行业安全和经济安全,关键是加强审查和监督。
跨国并购也是双向的。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并购了一些外国企业,如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TCL收购阿尔卡特手机业务等。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国跨国公司到海外收购外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指出,采用并购方式吸收外资,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另一方面,要规范并购行为,加强对外资并购相关行业的审查,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专题综合本报记者 吴敏
新华社记者 张毅 报道 (责任编辑:马明超) |